短视频征集大赛 | 家乡宣传大使就是你!

时间:2024-02-01 15:50:24来源:

为了紧跟市场发展与热潮,扩大短视频在文旅发展的重大意义,我校开展2024年武汉传媒学院“我和我的家乡”短视频征集大赛,鼓励广大传媒新青年,走进家乡,探索家乡的美丽乡村建设、传统民俗文化、历史文物古迹、红色人文精神、小城“智”造产业、城乡发展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等,利用短视频或其他视频类表现手法,记录家乡之美,以微薄之力,推动文化发展。

一组织单位

主办方:武汉传媒学院融媒体新闻中心

承办方:武汉传媒学院电影与电视学院

共青团武汉传媒学院电影与电视学院委员会

二征集范围

武汉传媒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

三征集时间

此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3日(含)

四征集要求

(一)思想要求: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经济思想和文化思想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、舆论方向、价值取向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方向,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弘扬正能量和社会正气。

(二)内容要求:

围绕“我和我的家乡”活动主题,通过视频或其他视频类传播形式,记录家乡的美食、人文、历史、文物、故事、生态等,突出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,旨在表达“我”与“家乡”之间的故事,记录家乡之美,推动文化发展。

本次征集大赛拟定“乡村建设”、“传统文化”、“历史文明”、“文化瑰宝”、“人文精神”、“小城‘智’造”、“城乡漫步”、“生态文明”八个主题方向,任选其一进行创作:

01乡村建设

突出乡村视角,挖掘家乡的美丽乡村、旅游乡村、休闲乡村等乡村资源,通过实地走访,挖掘乡村建设的代表人物或事迹等内容,讲好乡村改革、乡村助农、乡村振兴的故事。

02文化传承

突出文化视角,探寻家乡的传统文化、民俗文化、非遗文化、美食文化等文化资源,通过实地走访、实践学习,了解家乡文化的技艺、理论、传承等内容,讲好文化传承的故事。

03历史文明

突出历史视角,挖掘家乡的历史起源、历史故事等历史资源,通过实地勘察、理论学习,了解家乡的历史起源、故事、人物等内容,讲好家乡历史文明的故事。

04文化瑰宝

突出文物视角,挖掘家乡具有代表性的文物,例如曾侯乙编钟、清明上河图、青铜神树等,通过理论学习、背景调查、实物勘探,了解文物在家乡的渗透性与重要性,讲好文化瑰宝故事。

05人文精神

突出人文精神,挖掘家乡具有代表性的人文精神,例如长征精神、红船精神等人文精神,通过学习精神内容,了解人文精神在家乡的渗透性,讲好人文精神的故事。

06小城“智”造

突出中国制造与中国“智”造,挖掘家乡具有代表性的中国制造业、工程项目、实际项目、伟大事迹等,例如港珠澳大桥、工业互联网、中国自主设计生产商用飞机C919等,在实际案例中体现智能技术,了解家乡制造业的发展,讲好制造到“智”造的故事。

07旅游漫步

突出年轻人在家乡漫步旅行(CITY WALK)视角,通过脚步丈量家乡大地,走进大街小巷,探寻家乡的打卡地、商铺、餐厅、景区等地点,制定家乡的旅游指南,做好家乡小导游的角色。

08生态文明

突出家乡的生态文明建设,通过实际走访家乡的A级景区、自然保护区、旅游生态区等,探寻家乡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故事、事迹、代表人物等内容,了解家乡的生态文明建设,讲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故事。

(三)格式要求:

1、视频内容:包括但不限于剧情片、微电影、VLOG、微短剧、纪录片、广告、宣传片、动画等视频影像类表达形式;

2、时长要求:3至5分钟;

3、画面要求:画质1080P,60帧率,屏幕比例16:9,分辨率不低于1920*1080,视频格式为MP4;

4、包装要求:视频中不添加任何水印标识;不插入任何商业广告;不使用网络音视频素材(使用第三方素材应有版权授权证明或可商业用途证明)。

(四)版权要求:

作品需无版权纠纷,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、传播权,严禁剽窃、抄袭、复制,一经发现,取消参赛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。

五征集方式

参赛同学在到梦空间报名,并将视频作品上传至百度网盘,并生成“永久有效”链接后,复制链接至报名表对应单元格中。于2024年2月23日(含)之前,填写文末附件《2024年武汉传媒学院“我和我的家乡”短视频征集大赛报名表》(小组只需填写一份),重命名为“姓名+学院+作品名称+联系方式”发送至邮箱WHUCWHWDJX@163.com

六注意事项

(一)参赛者仅限我校在籍学生,可个人或团队为单位进行创作,其中团队成员不得超过4人,允许跨学院跨专业跨班成组;

(二)如参赛作品不符合要求或大赛规定,经核实后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参赛资格或获奖资格;

(三)参赛者对参赛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的著作权,保证参赛作品不会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利(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),由此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应由参赛者承担;

(四)参赛者向主办单位送交参赛作品的行为,即视为同意本著作权声明。所有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使用(包括但不限于展览、复制、修改、发行、放映、信息网络传播等),并不另行支付报酬;

(五)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