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传媒学院融媒体新闻中心新媒体平台内部管理细则

时间:2026-10-20 10:48:25来源:


新媒体平台内部管理细则

第一章 总则

 

一、本细则依据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相关法规、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要求、《武汉传媒学院官方新媒体管理实施办法》制定。武汉传媒学院融媒体新闻中心承担校级官方新媒体矩阵的内容生产、平台运营、舆情监控、素材管理等具体业务工作,网络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撑保障。

二、工作原则:坚持党管宣传、正确舆论导向,落实 “谁采编谁负责、谁审核谁负责、谁发布谁负责”,严守宣传纪律,维护学校形象,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。

三、适用范围:融媒体新闻中心管辖全部校级官方新媒体平台;覆盖所有对外输出内容,包括图文、海报、长图、短视频、音频、置顶、评论区回复、私信回复、转载内容等全部发布物料;中心专职工作人员、采编编辑、学生记者、运营助理等均须遵照本细则开展工作。

第二章 平台账号与日常运维管理

一、账号权限管理

所有新媒体后台账号实行分级权限管理,账号密码专人保管,禁止共享账号密码;学生工作人员仅分配编辑预览权限,正式发布权限仅限中心专职在岗人员。人员发生岗位变动、学生助理换届,必须第一时间完成权限回收、密码变更,做好交接登记。

24小时巡查监控机制安排值班人员对各平台评论区、私信、留言开展常态化巡查,做到工作日、节假日均有人值守。发现违法言论、造谣抹黑、攻击谩骂、有损学校声誉的留言,第一时间截图留存证据,按流程屏蔽删除,同步上报中心负责人及党务工作部,不得擅自对外处置敏感舆情。

二、突发事件处置

遇校园突发事件,中心须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口径,由融媒体新闻中心统筹、主管校领导审定后统一发声;采编、运营人员不得私自采集、转发、解读突发事件相关信息,不允许以官方账号、个人身份在网络随意发表相关观点。

三、平台年审与备案

完成校级新媒体各平台年度检查工作,按时填报年度检查报告;校内二级单位申请开办新媒体,须完成学校审批后,在党委宣传部完成信息备案。

第三章 稿件来源管理

(一)稿件来源分为:中心原创稿件、中心自主采编稿件、校内职能部门 / 二级学院供稿、师生投稿、权威媒体转载五大类,所有拟发布稿件必须标注来源,记录供稿单位、撰稿人、素材来源,做到稿件全程可溯源。

(二)中心原创稿件

原创作品须明确撰稿、摄像、设计、剪辑等创作人员信息;原创内容鼓励深挖校园题材,突出学校特色;原创稿件同样完整执行三审三校流程。未经中心许可,不得将校级新媒体原创稿件擅自对外授权给外部平台使用。

(三)部门供稿:各二级单位、职能部门报送至校级新媒体发布的稿件,供稿单位必须完成本单位内部审核,附带供稿审核说明后提交融媒体新闻中心;未经供稿单位内部审核的稿件,中心不予受理进入审校流程。

(四)师生投稿:编辑对来稿先行筛选,明显导向风险、不符合平台定位稿件直接不予采用;拟采用稿件,编辑要与投稿人核实事实、信息真实性。

(五)转载内容管理

仅可转载中央、省级主流媒体、政府官方平台、武汉传媒学院二级学院原创内容,严禁直接转载自媒体、非正规网络平台稿件;转载必须完整标注来源,不得篡改标题、删减歪曲原文核心观点。严格做好版权甄别,未经授权,不得转载受版权保护图文、音视频素材。

(六)素材版权管理

发布使用图片、视频、背景音乐等素材优先使用学校自有拍摄素材;外部素材必须核验版权,规避侵权风险;涉及师生肖像的图文视频,做好隐私保护,对重要特写报道做好信息核实。

(七)保密红线:严格执行 “涉密不上网、上网不涉密”,任何稿件、素材严禁包含涉密内容。

第四章 三审三校工作流程(内部强制执行)

一、三审制度

(一)一审(责任编辑初审)

由中心责任编辑(专职或指定骨干编辑)完成。

审核要点:新闻事实是否真实准确;人名、职务、时间、地点、数据核对;排查政治导向、涉密、敏感表述;核查图文音视频素材版权;修正文字逻辑;形成初审修改意见。修改完毕后,连同稿件、配套素材一并提交二审。

(二)二审(融媒体新闻中心负责人复审)

由融媒体新闻中心负责人或指定分管负责人复审。

审核要点:整体主题立意、舆论导向、宣传口径是否契合学校要求;全面审核标题、导语、配图、短视频字幕、标签、封面等全套物料;评估发布时机;提出修改意见,修改落实完成后提交终审。

(三)终审(领导终审)

(1) 重大主题稿件、突发事件报道、全校性重要公告、涉及全局重点工作稿件,报送主管校领导终审;

(2) 常规日常新闻稿件,报送部门内负责人终审。

终审人对稿件政治导向、宣传口径负最终把关责任,签署同意发布意见后方可流转发布;终审不予通过的稿件,直接终止流程,不得上线。

二、三校制度(审核同步开展校对)

(一)一校:初审环节校对

责任编辑完成,校对文字、标点、错别字,核对人名职务、时间数据;检查图片水印、视频字幕、画面瑕疵。

(二)二校:复审环节校对

核对初审全部修改意见是否落实到位;检查标题、二维码、外部链接、封面、字幕等附属要素有效性,排查格式错乱。

(三)三校:发布前终校

稿件全部排版制作完成后,正式发布之前,由发布操作人员预览完整效果通读终校,确认链接正常、音视频播放无误,确认整套三审审批记录齐全,才可执行发布。

第五章 稿件归档、修改与撤稿管理

1. 稿件发布完成后,中心统一归档资料,视频图片资料上传部门百度网盘。中心原创稿件需重点标注原创属性,完整留存工程源文件(文稿源文件、PS 工程、视频工程文件等)。

2. 已发布稿件需要修改内容、删除撤稿,必须提交申请,经原终审人审批同意之后,方可操作修改或下架。修改之后新版本同样留存全套归档记录。

3. 定期开展历史发布内容风险复盘,排查已发布稿件、历史短视频,发现存在风险内容,按审批流程及时下架处置,并报备党委宣传部。

第六章 内容发布禁止清单

中心各新媒体平台严禁制作、发布含有以下情形的内容:

1. 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
2. 危害国家统一、主权和领土完整的;

3. 泄露国家秘密、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
4. 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,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;

5. 宣扬邪教、封建迷信的;

6. 扰乱社会公共秩序、破坏社会稳定的;

7. 宣扬淫秽、赌博、暴力,教唆犯罪的;

8. 侮辱诽谤他人,侵害个人、单位合法权益的;

9. 违背社会公德、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;

10. 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其他信息。

未经党委宣传部授权,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校重大事件、突发事件、社会热点敏感话题的内容。

第七章 内部责任与考核

(一)各岗位责任划分:撰稿人对事实素材真实性负责;一审编辑负责事实核查、基础文字素材把关;二审负责人负责宣传口径审核;终审人对政治导向负主要责任;发布操作人员对发布前终校、操作安全负责。

(二)未执行三审三校流程擅自发布、审核把关不严,出现文字错误、导向偏差、违规信息,造成不良影响的,对中心内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内部通报;学生助理予以岗位调整、取消岗位处理;情节严重,按照学校制度追责;触犯法律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。

(三)三审三校审批记录、归档资料作为内部岗位工作考核重要依据。

第八章 附则

1. 本细则为融媒体新闻中心内部管理文件,自印发之日起执行,由融媒体新闻中心负责解释;如学校出台新管理规定,从其规定。

2. 校内各二级单位自有新媒体平台管理遵照学校顶层管理办法,不直接适用本内部细则。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武汉传媒学院融媒新闻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022年9月10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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