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传媒学院校广播台内部管理实施方案
第一章 总则
校广播台是学校校园有声宣传阵地,在融媒体新闻中心统一管理、专职指导老师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,坚持正确舆论导向,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遵循 “谁主管、谁负责,谁制作、谁负责、谁播出、谁负责” 原则,严守宣传纪律与保密规定。
广播台定位:立足校园,服务师生,开展校园新闻播报、专题节目、文化文艺、校园资讯等音频内容生产,作为学校融媒体矩阵重要组成部分,联动微信、短视频等平台协同传播。
所有播出音频、文稿、广播剧、朗诵节目、插播通知公告全部纳入内容审核管理,未经专职指导老师审核通过,任何音频不得播出。
本方案包含组织架构、岗位管理、选题会制度、节目单管理、内容三审流程、定岗播出、播出监听、档案管理、绩效考核、责任追究。
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
校广播台内设主持人部、演出部、节目制作中心、办公室、整体归属融媒体新闻中心,设专职指导老师全面负责内容审核、业务指导、人员管理。
一、专职指导老师(融媒体新闻中心派驻)
1. 统筹广播台整体业务,主持每周选题会;
2. 对全部节目文稿、音频成品行使最终审核权;
3. 审核每周节目播出单,监督播出、监听复盘;
4. 负责学生团队业务培训,审定实训考核、学分认定材料;
5. 重大节目、通知公告、特殊宣传内容上报融媒体新闻中心负责人。
二、各部门核心职责
(一)主持人部:播音员、主持人队伍建设,业务素质培训,播音实训,校内外活动主持;负责节目播音录制,落实播音规范。
(二)演出部:演员管理、音频演绎、音效剪辑,广播剧、朗诵剧目排演,大型文艺类节目素材供给。
(三)节目制作中心:节目选题申报、文稿撰写、音频录制、后期剪辑、广播剧创作;编导、记者、后期完成素材采集与成品制作,提交待审文稿与音频。
(四)办公室:落实选题会会议记录,编制每周节目单,考勤管理、档案台账、设备登记、部门内部考核,上传下达。
岗位细分可沿用原有岗位手册,新增内容管理、选题、播出、监听为强制工作流程。
第三章 每周选题会制度
(一)召开频次:每周固定召开广播台选题工作会,由专职指导老师主持,台长、各部门负责人、编导、采编骨干参会。
(二)会议主要内容
(1) 复盘上一周播出节目情况,通报监听发现的问题:播音错误、文稿疏漏、导向风险、音频技术瑕疵;
(2) 申报下周节目选题:新闻栏目、专题节目、广播剧、音乐栏目、校园公告、特别策划;报送选题主题、内容梗概、撰稿人、预计时长;
(3) 专职指导老师对选题进行审核,否决不符合导向、校园定位的选题;对通过的选题明确修改方向、播出要求;
(4) 确定各节目负责人、撰稿、录制排期,明确交付审核截止时间。
(三)会议产出:办公室做好完整会议记录,形成《每周选题会议纪要》,记录通过 / 驳回选题、修改意见,存档备查。
(四)临时突发校园宣传任务,由融媒体新闻中心下达,可追加临时选题,不走常规周选题,直接走加急审核流程。
第四章 每周节目单管理制度
1. 办公室根据每周选题会确定的选题编制《校广播台每周节目播出单》。
节目单必填字段:播出周期、栏目名称、节目主题、撰稿人、播音、后期制作、节目时长、播出时段、节目类型(新闻 / 专题 / 文艺 / 广播剧 / 校园通知)。
2. 节目单初稿完成后提交专职指导老师审核签字确认,未经指导老师签字确认的节目单不得执行播出。
3. 节目单一经审定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;如确需临时替换节目、调整顺序,必须向专职指导老师报备,经同意后方可修改,修改版本留存归档。
4. 每周节目单电子 + 纸质版本归档,归入广播台业务档案,保存不少于 3 年。
第五章 内容审核管理规范(三审流程)
广播台所有文稿、音频成品(含新闻、专题、广播剧、插播通知、片头片尾、校园公告)严格执行三审,专职指导老师承担终审职责。
一、一审(采编 / 编导初审)
节目制作中心编导、责任撰稿人完成文稿、初版音频。核查事实、人名职务时间,排查敏感表述,校对文字、音频口播错误,素材版权检查,形成待审文稿与音频,提交部门负责人。
二、二审(广播台学生负责人复审)
台长 / 节目制作中心负责人复审,核对选题会要求,检查文稿逻辑、音频剪辑质量,核对片头片尾、背景音乐版权;提出修改意见,修改完毕后,统一报送专职指导老师终审。
三、终审(专职指导老师终审)【强制环节】
专职指导老师对文稿和完整音频成品进行政治导向、宣传口径、内容事实、音频质量最终审核。
审核通过:签署审核意见,准许进入播出排期;
需要修改:退回,明确修改要点,修改完成后重新提交终审;
不予通过:直接取消该节目播出计划。
补充:
① 学校重大公告、突发事件相关广播内容,专职指导老师审核完成后,还需报送融媒体新闻中心终审,方可播出;
② 严禁直接播出网络下载无版权音乐、音频素材;广播剧、朗诵类作品同样完整执行三审。
③ 校园通知、学生组织来稿,供稿单位先完成内部审核,再提交广播台进入三审流程,无供稿单位审核材料不予受理。
第六章 定岗播出管理制度
(一)播出岗位实行定岗定人,设置播出值班岗,值班人员固定排班,不允许无岗代播、学生私自随意上机播出。播出人员名单随每周节目单一并报备指导老师。
(二)播出操作人员只能播放经过完整终审、纳入本周节目单内的音频文件,严禁私自播放未经审核的音频、音乐、网络片段。
(三)播出前值班人员核对:节目单、音频文件版本是否为终审通过版本;检查设备状态。
(四)播出过程中遇到设备故障、播音失误、突发异常,第一时间暂停,上报专职指导老师,做好情况登记,不得私自处置。
(五)播出机房钥匙管理:广播台钥匙专人保管,非播出值班人员禁止操作播出系统;人员轮值换届做好权限交接登记。
第七章 节目监听复盘制度
(一)实时监听:节目播出时段,设置监听责任人,可由值班骨干或指导老师抽查监听;重点新闻、重大专题节目,指导老师尽量实时监听播出状态。
(二)事后回听复盘:每期播出节目做好音频存档,每周指导老师选取已播节目进行回听检查。
监听重点:口播错别字、读音错误、断句问题、背景音乐音量失衡、文稿事实差错、是否出现违规敏感表述。
(三)监听问题登记:填写《广播台播出监听记录表》,记录节目名称、播出时间、问题描述、整改要求,反馈对应编导、播音员、后期人员。
(四)同一问题反复出现,在选题会上通报,纳入学生绩效考核。
第八章 稿件音频档案管理
1. 建立完整业务档案:选题会纪要、每周节目播出单、三审文稿、终审音频成品、监听记录表、值班台账。
2. 所有播出音频完整留存源文件,文稿留存初稿、修改稿、终审定稿。电子档案分类存储,保存不少于 3 年。
3. 需要重播往期节目,必须重新经过专职指导老师复核,确认内容无过时风险,方可重播。
第九章 绩效考核与学分管理
1. 沿用实训考核体系,考核维度:计划执行、业务能力、服务态度;选题完成质量、三审提交时效、播出值班履职、监听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考核指标。
2. 考核结果作为第二课堂学分、实践证明、实习推荐的依据;考核不合格不予发放对应学分。
3. 考核材料经专职指导老师初审后上报融媒体新闻中心审核。
第十章 责任追究
1. 坚持 “撰稿人对事实负责、编导对初编负责、复审对内容把关负责、专职指导老师对终审导向负责、播出岗对播出操作负责”。
2. 出现以下情形进行追责:
(1) 未执行三审流程,私自上传、播出未经审核音频节目;
(2) 篡改终审通过的文稿、音频版本播出;
(3) 播出出现导向错误、事实错误、违规内容,造成不良影响。
3. 发生违规,对相关学生人员予以内部通报、岗位调整;情节严重上报融媒体新闻中心及学校按校纪处理。
第十一章 附则
1. 本方案由融媒体新闻中心制定,专职指导老师负责执行,每年结合广播台实际修订更新。
2.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原有岗位手册与本方案冲突,以本管理实施方案为准。
融媒体新闻中心
2022年9月10日